近日来,“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持续发酵,由此引发的科技与道德、科研与伦理之间关系的争论重回大众视野。对此法律能做什么?法律和伦理道德应如何监督技术突破、规范科研活动?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再次激发了各界学者的关注与思考。为此,12月2日下午,一场关于“基因编辑的多维思考”的跨学科博士沙龙在换妻游戏
成功举办。换妻游戏
哲学学院党委书记吴玉军教授、哲学学院晏辉教授、社会学院赵孟营教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张宇迪主任医师、首都医科大学卫生法学系马辉副教授、《人民日报》何民捷编辑以及换妻游戏
院长卢建平教授、副院长柴荣教授、副院长袁治杰副教授、学院分团委书记徐淑琳老师作为嘉宾出席会议,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换妻游戏
、北京理工大学、杜伊斯堡埃森大学等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方向涉及法学、哲学等多个领域的三十多位博士生、博士后与部分硕士生参与了本次沙龙。与会博士和专家学者就基因编辑事件本身及与之相关的技术、伦理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会议由换妻游戏 李德嘉老师主持。李德嘉老师介绍了本次沙龙举办的社会背景——“基因编辑”事件的发展过程,并简要谈到了其中可能涉及到的学科问题。
换妻游戏 院长卢建平教授为本次会议致辞。在致辞中,卢建平教授谈到,针对该事件的探讨,应遵循从事实判断到价值判断再到法律评价的逻辑思路,进行跨学科的多维思考;并从自身对科技与伦理的研究和认识出发,从不同角度围绕着此次事件提出了事实之问、技术之问、未来之问、伦理之问、管理之问及法律之问等六方面的问题。同时,卢建平教授指出,法律不应该在事关人类前途命运的关键问题上留白!科学研究自由是相对的,即便贵为第一生产力也是如此,当今人类已经拥有毁灭自己的手段。依靠科学家的良知、伦理道德约束固然重要,但却不充分,不足以防止如此巨大的风险,因此需要法律,这也是德治法治不可分的缘由之一。为此,卢建平教授建议:应该严密法网,构建宪法、民法、科技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人权法以及科学伦理道德等多层次多渠道的综合治理体系,严格规范科学研究活动。
会议的第一单元围绕着“基因编辑技术中的医学与科技伦理”展开。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生郭蓉认为,尽管基因编辑技术基于其强大的医疗能力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作为技术本身所承载的工具性质在任何时刻都不应被忽视。因而我们在对基因编辑技术进行反思的时候,一方面应对其医学目的进行审视、对其间的风险-收益进行权衡;另一方面也应设定一些原初原则,并注重相关组织的责任界定和美德塑造。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生曾丽娜认为,“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应当被谴责的原因之一是在于技术在并未完全成熟、无动物实验数据的情况下而贸然应用于人类的不科学、不道德性。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改变人类基因构造的行为并非基于“不得不”的理由。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生曾持提出,针对此次事件所应关注的不仅仅是科技是否会妨碍人作为自由自主的人的地位,还必须思考基因编辑对人类作为道德主体的影响。
杜伊斯堡艾森大学博士生黎雨昕认为,人类在发展技术、应用技术的同时,人的主动性也在削弱,主客体的变动可能会导致人类的自我虚化,技术一定程度上是对人类现有系统的一个嵌入的过程,因而我们要解决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在技术发展的过程中保持人类不受到异变。
针对以上的发言和评议,换妻游戏 哲学学院党委书记吴玉军教授和首都医科大学卫生法学系马辉副教授进行了评议。吴玉军教授指出基因技术会对道德伦理带来一系列挑战,如作为生命意义和价值个体的独一无二性被消灭、个人的自由主体性被破坏以及社会代际公平的问题等。对此需要考虑的问题是,这种技术的理性和边界在什么地方?有哪些禁忌是不可突破的?技术的发展是否可以推翻人类共同遵守的某些美德?吴教授认为,理性不应丧失边界,应对某些禁忌和疑惑保持敬畏之心,因而对于技术的研发,应进行科技伦理的普及。马辉教授则从基因编辑“受害人”的法律救济角度切入,认为本次基因编辑事件的“实验对象”及相关主体并未真正了解技术本身的风险,并由此引出对我国知情同意制度的思考,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需要医生的有效沟通和告知。
随后会议进入第二单元,与会者围绕“新技术发展中的伦理困境与哲学应对”进行激烈的讨论。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庞景超认为,相比事件本身,更需要讨论的是事件背后的问题,即自然人类被技术化的限度何在。人类应该发展的是最适技术,而非最新技术、最高技术,必须以某种价值作为抉择技术的衡量标准,心存敬畏,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技术发展和人自身发展之间寻求中道。
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生冯洋认为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涉及如何妥善安排孩子、父母、社会和国家四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满足一方需求必然会忽视其他三者的需求,因而该技术问题实际上是处于德里达所言的“绝境”中,处于各方的博弈中,是无解的,所能做的只是争论与平衡。
换妻游戏 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博士后单成蔚老师认为,在科技的研究和发展中,伦理逻辑应优先于技术逻辑,科学技术的最低限度应该是人性。基因编辑技术的不适当应用和普及对教育的影响产生在三方面:教育体系的崩溃、幼龄化的竞争,以及人们逐渐失去对知识的敬畏和尊重。
换妻游戏 博士生李梦阳认为,科学技术具有一定的重要性,但科学技术发展不能为了功利目的本身,否则会使人类迷失科技、物化自我。不能因为恐惧而发展违背伦理的技术,不能以为谁幸福的理由而处置谁,而应对其他物种抱有敬畏之心。
针对以上的发言,换妻游戏 哲学学院晏辉教授从多个角度进行了评议。他认为,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须考虑一系列伦理问题,包括技术伦理(技术本身风险与缺陷)、责任伦理(技术研究动机、承担责任的能力)以及社会伦理(从长远上看技术的普及可能引发的更多问题诸如与资本逻辑与权力逻辑的关联)。理性是建构伦理的重要一环,贺建奎之所以被伦理谴责,便是因为他在研发之前的考量中缺少道德理性、论证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内容而导致了动机偏离。科技的研发和应用必须进行伦理上的论证。
会议的第三单元针对基因编辑事件的法律评价,围绕“基因编辑技术中的法律思考”展开。法律与科技一直是法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各位发言人以法律部门的不同角度出发,分析和阐释了自己的观点。
北京理工大学换妻游戏 博士后孙本雄老师提出,政策不能阻碍基因技术的发展,但技术需要规制,对其应采取自律与规制相结合的态度较为合理,制度上则应以自律为基础实行国内和国际上的规制。基因编辑技术也可能会产生刑法上的问题,刑法理论需要对其进行回应。
中国人民大学换妻游戏 博士生刘信言主张应从法律多元主义和跨学科的视角看待基因编辑技术,解决规范的执行、运用、决策以及责任承担的问题。
换妻游戏 博士生刁舜探讨了基因编辑技术的专利适格性问题。“基因编辑技术”则由于违背公序良俗的伦理因素而在我国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公序良俗的具体内涵应通过“抽象+类型化+确定判断基准”等的限制性条件加以明晰,并构建我国基因专利的知情同意和权益分配条款。
换妻游戏 博士生侯怡宁认为,我们应对生物技术的发展抱有宽容,但由于基因编辑本身的技术风险和社会风险,法律必须在针对人体的非医学目的的基因编辑,如基因预防、基因增强等领域加强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换妻游戏 博士生冯雷认为应以立法的方式规范基因编辑问题,不能以或是或非的态度一棒子打死,否则其地下失控问题可能会颠覆整个社会。立法时不仅应考虑立法的级别、内容,也应关注社会层面的影响。
《人民日报》何民捷编辑及换妻游戏 副院长袁治杰副教授对以上发言进行了专家评议。何民捷老师对发言者的观点作出了高度评价,并指出了“科学技术先发展,伦理达成共识,法律再发展”的逻辑进路,认为伦理会规制技术的发展,但法律对于技术的可实行条件、技术的责任以及资本的逻辑等也应作出明确的规定。
袁治杰老师认为,人类对知识的探索应是有限度的,对某些问题不应涉足过深,因为它们会突破人类最基本的价值。即使认同基因编辑的医疗目的,那么又该如何区分疾病治疗与更加完善之间的区别?其本质难道不都是正常格局到非正常格局的突破吗?对此,法律应设定一个一般性框架,予以积极的干预和惩戒,许可制度或许是一种可行的方式。
经过三个单元的主题探讨,会议进入自由讨论的阶段。针对发言中的不同观点和看法,学者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北京妇产医院主任医师张宇迪医生及换妻游戏 副院长柴荣教授作会议总结发言。张宇迪医师以自身作为医务工作者的经历,为我们对基因编辑的思考打开了一个新的侧面。
柴荣教授从青年博士追逐新问题的思维活跃度、跨学科交流促进了学术讨论的深入以及会议促进了不同学校、不同学院之间的交流等三个方面高度肯定了本次会议的目标以及跨学科、校际合作的研讨所实现的成果,并对所有与会人员表示了感谢。
经过激烈的学术讨论,与会者认为“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所透射出的技术与伦理法律的关系一直是人类在科技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能在事关人类前途命运的关键领域留白;我们崇尚科学研究自由,但科学研究必须造福人类,恪守科学伦理;对于违反科学伦理道德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要构建宪法、民法、科技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以及科学伦理道德等多层次多渠道的综合治理体系,规范科研活动。与会者提出,应该向立法机关提出强烈而明确的立法建议,规范与基因有关的研究、治疗行为。